按照招标文件进行清单投标的知识点 2019-09-23
1、当投标人拿到清单时,如果是由于项目特征描述不够准确或发生了变化而引起综合单价有了变化,要与图纸核实,如与图纸施工内容不符,可以提出质疑。在没有图纸和项目特征发生了变化的情况下,就看合同文件怎样签订的,如果合同文件没有明确,结算时按时调整。
2、报综合单价时,不论是按特征描述来报还是按工作内容来报两者均要考虑,如有疑问可采取答疑形式解决。
3、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招标文件来确定描述工程特征,如果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描述的工作内容和特征与招标人的不同,是不允许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和特征描述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因为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描述的项目特征,表述的是工程实体的内容,它与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没有关系,采用何种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来完成实体的施工由投标方决定。
4、当接到一份工程量清单后,为了避免漏项,要以设计图纸和《计价规范》为依据,认真核对所有清单项目,看其是否全面反映了拟建工程的全部内容。这种方法一般比较耗时间,另外一种方法就是先识别此项工程的建筑类型,以同类典型工程的历史工程数据进行比对,这种方法只能进行大项的比对,对于某些细节项目就要以看图纸来进行确定是否漏项了。
5、在工程量清单中,“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具体实现方法为: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